首先感謝愛薇小姐的文章 讓我很有感觸
至於各位我感到抱歉 因為我的遺書和我一樣複雜難搞
一直認同事先交待後事 沒有禁忌 不需要儀式 不必造成無謂的浪費
以我龜毛的個性連禮物都覺得需要說好 更何況是這樣的麻煩事
還是自己尊嚴的開心的走最好
用燒的無庸置疑 但我沒有試想過把骨灰撒在恆河裡
因為每回我看見書裡介紹都只想著我可能只會是個在裡頭洗澡的人
或許那真的有一股化剎那為永恆的魔力
不過根留台灣大概還是我最終的願望 墾丁應該是個不錯的決定
我愛面子和尊嚴 所以命至垂危就請讓我去
內臟捐到近一點的地方給需要的人完成另一段幸福 而且希望不要有惡勢力介入
不過如果依照目前不運動的方式繼續生活下去 到時能用的可能只剩下嘴巴...
最重要的請不要找不必要的人來哭哭啼啼 告知至親好友 我已經滿足
誰想拿走什麼 我沒有意見
但請保留我的房間 這是我一輩子的歸宿 心的歸宿
我不想隱瞞我的自私
關於一切事後 我希望我愛的人 永遠記得我
每回想起我做過的貼心會會心一笑 佈置的驚喜會感嘆萬分
而廢能不能另尋愛侶 我還在內戰僵持不下
哈 我以為這代表我有份量的活過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我跟我老公說 他可以有新的愛侶 但是我要他看著新人念著舊人 我也跟妳保證 妳走了我也一定跟妳奔喪,也會永遠記得妳
我從大四上過生命學開始,就一直想寫 可是怎麼都不具體… 我知道了,我會轉告兩老,如果到時候他們也還在的話… 再清楚一點吧 地點、形式、顏色之類的
to Pow: 哈, 這聽起來不賴, 但妳怎麼能確定他不會改想著新人呢?? XD 而且啊, 我想妳一定會大哭, 哈 to 姊: 呵 因為第一次想所以只是初稿而已 只是除了地點重要以外, 不需要形式也沒有什麼顏色可言是吧?!
好像都沒想過要寫 可能是覺得時間永遠都太多 生命永遠都太無聊吧 再等十年看看吧或許會想要寫 也或許有個意外把我的腦袋轟出了外太空 這個死法也不錯 本身就是傳奇的死亡 自然也不需要什麼遺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