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踏上了舊金山,兩年前第一回跟團的印象才一一浮出檯面,
我一直以為,除了時差引起嚴重的頭暈腦漲,什麼也記不得。
一到舊金山,看著起起伏伏的路交錯,還有叮噹車在上頭跑來跑去,
拖著行李,走了半小時的路才到hostal,真的很慶幸沒有帶上折疊車,
那個每條看起來30~45的爬坡,連走路都很辛苦。
我們訂的hostal位在市中心,但早該想到因為便宜還是顯得偏遠,
不過我和廢自認腳程厲害,以每天到市中心來回四十分鐘的路程來換大筆的住宿費相當值得。
旅行即步行,這是我們認為最理想的旅行方式。
只有散步,才能慢慢地體會民情,體會文化,發現到處有趣的小風景。
所以十天來,在交通非常方便的舊金山,沒有跳上叮噹車,只坐了一次地鐵 BART 機場來回,一次 Muni train 到柏克萊大學,3次 Muni bus 到嬉皮區,金門大橋和轉乘。
自以為走過11小時的澳門,已經是最高境界,
沒想到舊金山居然是另一大考驗,僅管每天只走六七個小時,也夠讓我可愛的小腿變成兩倍大,每天八點就打瞌睡了!
呵,不過真的很好玩呀~
漁人碼頭,小義大利區,中國城,聯合廣場,市政中心,所有走路到得了的地方,被我們用腳回來踏遍了數十回。
還創下了最高紀錄,由我們住的 MATHILA HOTEL 到 POWELL 街來回跑步衝刺,只花了30分鐘的時間,
就為了趕場電影卻忘了在旅館的電影票。
San Francisco 直譯為"三潘市",但常聽見的卻是"舊金山",
我們居然到第9天才悟出來,原來它就是座"山"啊!
傻到那天才知道看等高線,選最平的路走。
舊金山的自遊行,其實就是爬山之行吧~
哈,我的運動生涯也可以從那時候開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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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藩市這個名字很討厭 舊金山好聽多了 可憐妳的運動生涯剛開始又要結束了 照片多來點吧
對啊 我也很不愛三藩市這個名字 >"< 你真的是.......耶! (太長了,你知道是什麼~)
昨天我和老公在聊天 他意想天開的說:我們一天把家當賣一賣,騎著腳踏車流浪到加州 哇!!!!!!好夢幻 我說好 雖然說應該是不太可能 但是他說了就代表有行的機會 想想, 兩個人放下一切.去體驗人生 好浪漫
哇哈哈 如果是醬, 就太酷了!!! 一定要去試一試! 不過不一定要放下家當啊... 可以叫DYLAN載妳.哈哈 對了, 如果要買腳踏車, 一定要他買GIANT, 知道嗎!!! 要給他洗腦, 要愛用台灣貨~
btw, Pez的運動生涯還沒結束喔~ 我們現在都去騎腳踏車~(12公里起跳的艱難運動阿....)
看吧~ 我沒說謊 我們也沒有串通好. 真的! 我現在很努力的在騎腳踏車~ 好吧, 有一點努力而已. 但有努力了!
好吧, 廢還能讓我相信一點。 所以妳們是騎協力車嗎?
蔡宜熟先生 你的嘴25歲就那麼厲害了, 到了40歲怎麼辦啊 : p
那四十歲那年 妳要記得去投票 選我當總統嘿
嘿....不是說騎腳踏車騎到已經膩了嗎?
POW: 所以才要每天想出不同的路線來騎 不然就要開始來拼速度了. 嘿, 我今天有一點"超速"的快感了 配合呼吸, 我居然想起這樣運動好像是國中以前的事XD 貝兒等著看吧~ 以後你絕對只能看到我的背影!!!! 貝兒: 總統要每天慢跑, 長得有魅力, 哈佛的博士學歷 你哪一項有呀? 你做總統, 大概會像陳X扁那一種. 噗
真好玩 真好玩 真好玩 走來走去 走來走去 想像兩個外國人在路上走來走去 店家應該莫名其妙的想出來幫忙了吧 還有,有看到電影嗎?噗
說要重點了... 趕了半天, 腿都要斷了. 結果電影院說那部電影早就滿場了orz... 結果無功而返...很生氣的對著海報拍了一張亵瀆的照片XD 而且那部電影一定很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