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著廢,走了很多的音樂表演,
以前理所當然的聽不懂,聽的是氣氛,感受的是音樂裡的搖滾力氣,跟著音浪衝撞年輕。
一年兩年三年...聽了十年,
我還是愛巨型音響傳出撼動內臟的頻率,雖然外耳表現得若無其事。
只不過,現在聽的時候常常眼神渙散,腳跟無力,連錄影都覺得找不到必要性,
我在大彩虹,在聽hot dog聽到打瞌睡的時候,都沒有停止尋找問題點出在哪裡。

始終抱持著總有一天聽得懂的阿甘精神,
但步入十年,耳朵仍然維持兩道音軌,只聽得到主唱的聲音,和所有合在一起的樂器,吉他中有貝斯而且鍵盤長出鼓聲。跟著小鼓還是大鼓搖頭?我還是要偷瞄前面人的後腦勺來確定,而且先確認他應該比我還行。
原來就是這樣啊!怎麼樣也聽不出來什麼叫好歌,什麼曲很酷,一切對於樂團或歌手的喜歡,都只是一種盲目的感覺而已,對啦!(竟然花了29年才悟出)原來我是絕對音痴啊!我差一點在想通的那一刻倒退三步。

所以我打算在除了內臟的跳動感之外尋找新樂子。

仔細看,會參加音樂節的人看起來都很奇怪!(看起來正常的應該只有太無聊正巧路過又不嫌門票貴)
平常從來看不到的無敵復古系、超級宅男、標準文藝青年,和全身上下有10種螢光色的(外星)人們通通一起出現,
尤其在阿翔唱得我神魂顛倒的時候我還要強迫自己不要盯著前面那位手拿鈴鼓、頭帶鯊魚帽的婦人到底在頭上寫了什麼字!

我開始轉移注意力觀察這些人的自信到底從哪裡來,思考這個問題比聽音樂還要認真。
還好答案並不難,我在兩天的大彩虹結束之前就找到了。
真相就是,他們都擁有一付只在乎自己快樂的蛙鏡,戴著然後躲在井裡就好了!
於是我開心地發現我掉入了一個由所有陌生(怪)人無意識築起的青蛙洞裡,
在裡面,音樂可以是配角,只管無憂無慮地開心而且保持心理年輕,最好是回到幼稚園年紀。
看著自己就好!
對著舞台上的樂團隨便尖叫就可以再回到自己身上,享受渲洩,每一個人都回復了人性最初的純粹。
我笑了,
這才是音樂節存在最根本的意義啊!
再繼續笑著,
我發現的事真不少!
而且,我又重新愛上音樂節了,還有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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